1、学生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、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后,方可进入实验室。
2、实验室教辅人员必须具备生物类专业教育经历,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。
3、实验室教辅人员应熟练掌握自己课程范围的实验原理、实验内容及操作步骤,以及相关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。
4、实验室教辅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,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。
5、学生和教辅人员出现下列情况时,应做好申报登记工作:
(1)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;
(2) 患发热性疾病;
(3) 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;
(4)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;
(5)妊娠。
6、外单位人员来微生物学、分子生物学、基因工程、细胞工程等实验室参观、学习,应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。无相关批准手续,不得在实验室擅自操作。
生物工程实验教学中心
2013年6月